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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6日星期六
穿女裝闖女廁 易服積犯囚2月

  易服癖男積犯再以女性裝扮出沒,先到化妝品店試唇膏,然後闖進女廁,被化妝品店女職員認出,大驚求助商場保安。已有8次遊蕩案底被告,昨承認遊蕩罪,判囚2個月。

求情稱只如廁 非偷窺

  無業被告林志成(33歲)的律師求情指出,被告因有精神問題才會重複犯案,被告案發時只是到女廁如廁,並非如早前般曾偷窺他人換衣服,案情較輕。他另指被告還押時承受很大壓力,被告在庭上亦稱常被身邊的人責罵,其父早前因罵他而導致心臟病入院,被告很擔心他的病情。被告又知道其問題嚴重,會去尋求治療。裁判官則鼓勵及建議他要主動尋求心理及精神治療,輕判他入獄2個月。

  案情指上月20日,被告戴?假髮胸圍及穿著?裙到九龍塘又一城一間化妝品店試唇膏,被告逗留約10分鐘後離去。該店女店員其後在商場內的女廁,認出同樣裝扮的被告從廁格走出來。女店員大驚下跑離現場,並求助商場保安,保安其後截停被告及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曾在女廁內出現。

【案件編號:KCCC3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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