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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07年08月25日
人間異語:知道她是男人 只好速戰速決

小東 狗仔

Q:踢爆的新聞怎麼做?

A:講實在,當狗仔每天都在詐騙,因為不騙做不出東西。像我們訪問開酒店的議員,就說:「我們都寫你們酒店做得有多好!」他還找很漂亮的小姐給我們拍,結果出來是議員用公款喝花酒。

  這當然得罪不少人,所以我們常被威脅;人脈也做一個掉一個。但跑新聞要對得起良心,我們看不慣這種事,這媒體又剛好有這空間,就去做。我也曾踢爆台中最大的學生妹賣淫集團。

Q:做情色新聞,會跟報導對象真的做嗎?

為新聞與人妖做愛

A:公司規定只能拍到脫衣服,但不做根本不可能,因為後面還要拍。有人就速戰速決,但我喜歡戀愛的感覺。像跟賣春的大學生做很棒,她氣質很好,又很生澀,像談戀愛。

  但工作跟玩終究不同,就像我們偷拍像賣春,跟自己去買春差很多。我們有男攝影連男人都做了,我也跟人妖做過,很痛苦。

  其實很多記者不碰這種題目,但這種東西又很多人要看,結果都我們幾個在做,很不公平。就像做吸毒、搖頭丸的新聞,可以假裝吞,K他命用吸的,就無法裝了。我一吸就一條,腰痠背痛一個禮拜,不能睡覺,但工作還是要做啊!我有時安慰自己在做功德,因為報導出來,搖頭店會被抄,就沒地方吸了。

Q:人妖新聞怎麼做?

A:要先選好看的女主角。裡面有女人和人妖坐在那讓你摸,但摸不太出來。我問線民,到底誰是人妖?他說:「醜的都是女人,漂亮的全是人妖。」

  真的,後來就選個很漂亮的帶出場,另個攝影早在房裡架兩台機器拍。遠看「她」身材好到很可怕,摸了就發現真的跟女生不同,睪丸埋在另一邊,所以陰唇一大一小。我早認定她是男生,興奮不起來,只想趕快結束。

Q:情色新聞做到後來不就是脫衣上床?

A:過程有很多不一樣。像做嘉義「春風一條街」,整條街都是KTV,在裡面唱歌唱到一半,就有人敲門問要不要叫小姐?我們叫小姐後就跟她回去,看她平常在幹嘛?為什麼賣淫?

  通常台灣女人是為了買名牌,大陸女人是為了養家。我們還做過「視訊選秀」,透過網路在台灣選好大陸妹,約好在大陸某城市見面。

  怕讀者無聊,常要弄點不一樣的,像「棒球隊」就是全台灣最大買春網站,會員兩萬人,說兩岸要棒球比賽。我們記者混進去,也穿了件球衣。那次300個幹部大會師,好大的買春團,酒店都爆滿。

  裡頭有台商、老闆,也有工人存錢存了半年才來玩。先選秀,整條街都是店,一敲門,鐵門拉開,一排小姐站著,都內地來的,媽媽桑一個個弄出女孩的奶來讓你選。正精采,機器斷訊,沒拍到。我只好說要叫雙妃,請媽媽桑帶幾個女孩到房間讓我選。

  為了要拍,就選了兩個特殊的雲南瓦族,看她們身體有何不同。媽媽桑還驚訝我好厲害一次兩個!一個兩百,兩個四百,她索性說:「她們三姊妹,三個五百啦!」

當狗仔人生很精采

  從古至今,買春產業就是滿足男要性,女要錢的需求。有句俗諺:「豬母若同隻,豬哥就袂楸(台語:硬)。」

  豬哥配種,若隔年母豬還是同隻,豬哥就不要了。男人也一樣,跟老婆或同個女友就性慾低落,所以不同隻就好。

  當狗仔,有得有失,但這段人生很精采。

大公報
2007-8-25
易服漢女廁偷拍囚半年

  一名有校園偷拍女生如廁前科和易服癖的前地產代理分行經理,早前已承認在香港大學校園廁格內安裝針孔攝錄機偷拍女生如廁的情況,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宣判。裁判官指出,被告行為嚴重侵犯女性尊嚴,且他曾多次重犯,故此必須判處他入獄半年以便接受心理治療,散庭前還勸告被告要向心理醫生打開心窗,將來重新做人。

  被告李鴻發(三十一歲),上月中已承認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偷竊及藏毒共五項罪名。從庭上所見,被告外表斯文,昨日還戴上一條十字架頸鏈,站於犯人欄內顯得心事重重。辯方透露,被告有一名拍拖七年的要好女友,兩人還準備結婚,雖然被告有屢次偷拍前科令她大感失望及痛心,但她依然對男友不離不棄,昨日更現身法庭支持被告,聞其男友獲輕判後即時站起來向裁判官道謝。

  不過,昨日未見被告的親人出庭。據辯方所說,被告母親對其子屢次重犯,死性不改的行為已大感失望,但仍希望法庭能從輕法落,輕判其子。

辯方指被告受毒品影響

  辯方續稱,被告之所以犯下今次案件,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他事發前與女友關係出現問題,導致他選擇以毒品逃避現實,亦因為被告「揩冰」,受藥物影響才膽敢犯下今次案件。辯方律師說,他到獄中探訪被告時,曾看見他抄寫一篇叫「我的恩典」的聖詩,律師相信被告已感到後悔,因此懇求裁判官能予以輕判。

  案情透露,在案發大樓工作的保安在大廈巡邏時,發現偷偷潛入校園範圍的被告,他當時身藏於三樓的傷殘廁所內,並手持一部攝錄機,保安見狀立即將被告截停並報警處理。

早有露體偷窺偷拍案底

  資料顯示,被告有多次同類案底,包括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因露體被判感化十八個月;二○○○年十二月,他身穿胸圍,女生校服裙及在內褲貼上衛生巾,在中環堅道一間夜中學女廁內偷窺,被判感化十八個月。○五年五月他又因身穿胸圍,手持攝錄機潛入港大紐魯詩樓女廁偷拍,被判囚一年。

太陽報網頁
2007年08月20日
未變性先驚過關搜身

  澳洲男子因布魯利亞計劃十月赴泰做變性手術,但根據澳洲三個月前實施的法例,他不能預先獲發變性後的「女性」身份護照,只能申請「男性」護照,他擔心當他變成女兒身後,若非持有「女性」護照回國,會被脫衣搜查或遭性騷擾。

太陽報網頁
2007年08月19日
同類案底纍纍 緩刑期再涉案
易服漢「變性」潛瑪嘉烈女廁

  去年因扮女學生潛入女校被判監緩刑的無業漢鍾啟麟,涉在緩刑期間犯事,疑抵受不住易服誘惑,前日扮成女人潛入瑪嘉烈醫院女廁時被人發現,警方將其拘捕,控以一項遊蕩致他人擔心罪。他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時否認控罪,獲准以一千元擔保外出,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九日開審。

  二十九歲被告鍾啟麟,因穿上女生校服闖入中環嘉諾撒聖心商學書院,去年四月承認遊蕩罪被判監二十八日及緩刑兩年。被告涉嫌違反緩刑令,前日重施故技,被捕後一直遭還柙。控罪指被告於八月十七日,在瑪嘉烈醫院大樓地下公眾女廁內遊蕩,導致女牙醫林穗芬擔心個人安全。控方透露,被告有五次案底,其中三次與本案相同,由於再犯機會極高,故反對讓其擔保。被告則承諾在擔保期間不踏足瑪嘉烈醫院和騷擾女證人,結果獲准擔保。

曾斥7000元買空姐制服

  被告昨日出庭時以男兒身的「真面目」示人,他身穿粉紅色長袖恤衫,一臉憔悴,在沒有假髮和帽子的遮掩下,露出稀疏的頭髮,但他依然佩戴用來襯其「招牌紳士打扮」的復古圓形金絲眼鏡。

  被告自九七年起,先後因偷女裝內褲及擅闖女廁等行為遭拘控及判囚,○三年更被心理醫生診定患有「性取向失調症」。他雖然每月支取三千元綜援,但為了置裝,不惜節衣縮食,去年五月更「斥資」近七千元從網上購下一套國泰空姐制服,豈料僅穿了數次便惹上麻煩,在街頭遭巡警截停,更一度被警方懷疑偷竊空姐制服,但經調查後最終獲釋。

案件編號:KCCC 5112/07

*鍾啟麟(中)去年五月穿上空姐制服在街上徘徊,被警員帶署扣查。











*去年四月,鍾啟麟因扮女學生闖入女校被判監二十八日及緩刑兩年。

太陽報網頁
2007年08月18日
已婚男子欲變性「自宮」

  河北省青縣三十八歲男子郭希康十六歲發現自己沒喉核,加上胸部發育,產生變性念頭。儘管他已婚並育有十四歲女兒,但心意未變。周三深夜,他在重慶市急救中心旁拿剪刀「自宮」,再忍痛到急診室求醫。由於他剪下的部分已無法找到,醫生稱再植無望。

東方日報網頁
2007年08月18日(六)
河北漢自宮變性 忍痛求醫

  河北省青縣三十八歲男子郭希康,十六歲時發現自己沒喉核,加上胸前發育,產生變性念頭。儘管他已婚並育有十四歲女兒,但心意未變。周三深夜,他在重慶市急救中心旁拿剪刀「自宮」,再忍痛到急診室求醫。由於他剪下的部分已無法找到,醫生稱再植無望,但擔心其傷口感染。

東方日報網頁
2007年08月04日(六)
演變成情緒病有自殺傾向

  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授李誠表示,患「性別認同障礙」的人士通常會在言行上及外表上,打扮成為另一性別;他強調「性別認同障礙」絕不等同情緒病或精神病,但當中不少患者會因身邊人士或社會壓力而感困擾,個別患者會演變成情緒病,如抑鬱症及焦慮症等,甚至有自殺傾向或行為。

近20年5宗求助

  李誠表示,患「性別認同障礙」人士通常會長期否定自己的性別,認為自己應屬於另一性別,並會認定自己出現性別錯配;他們會在行為、言語及打扮上模仿另一性別,例如女生會打扮成男生一樣,束短髮、穿西褲,進行男性化的活動等。

  李續說,全球醫學界至今沒有研究可反映有此問題的患者人數,但他過去廿年則接獲五宗有關求助,病人均因為受到父母、朋友或同事壓力而患上情緒病,個別人士更有自殺行為。醫生除為有關求診病人醫治其情緒病外,亦要為其家人提供輔導,有個別患者更表示日後希望進行變性手術。

  目前醫學界仍未能解釋人類為何會患上「性別認同障礙」,由於大部分患者童年時已有此問題,相信是先天性因素所致。

本報記者

東方日報網頁
2007年08月04日(六)
少女扮兄盜竊或判監

  男性化打扮的十九歲少女,不但冒充兄長成功受聘於百貨公司,任職期間被揭發偷竊後,更將計就計以兄長身份認罪,騙盡警員、律師及裁判官,直至無辜「留案底」的兄長遭就讀的大學查問,始揭發這宗驚世謊言。涉案少女昨在東區法院承認妨礙司法等三項罪名,其律師指她患有「性別認同障礙」,裁判官將案押後以便索取報告始判刑。

  身材瘦削的被告吳俊薇昨一身恤衫西裝打扮出庭,以豪邁語氣於東區法院承認使用他人身份證、誤導警員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裁判官直言案件嚴重,被告或要面對監禁式刑罰,下令將她還柙至八月十七日,以便先索閱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更新中心等報告作量刑參考。

覺得十分刺激

  被告昨由母親及兩名友人陪同到庭,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已被心理醫生診斷患上「性別認同障礙」,覺得以另一性別行事十分刺激,無想過會有嚴重後果;被告現時每月都會定時接受心理治療,其家人亦十分支持她,希望助她渡過今次難關,之後重新做人。

  律師指被告於五年前起仰慕兄長男性地位,繼而開始作男性打扮,至○五年她對自己的男性外表習以為常,加上為達到應徵工作的最低年齡要求,以便幫補家計,於是便拿年長三歲兄長的身份證見工。她被揭發偷竊後亦因不欲連累兄長,才會繼續以兄長身份出庭認罪。

社工查問揭發

  控罪分別指被告於○五年六月十日,使用兄長吳俊榮的身份證往北角見工;於今年一月六日,在海傍警署誤導警員指自己為吳俊榮;以及在今年一月廿六日至二月廿三日間,向法庭冒認為吳俊榮,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案情指被告以兄長身份證應聘兼職推廣員,獲聘在中環一百貨公司工作,年半來同事均不知其女兒身。惟去年十二月,被告因盜取公司禮券而被控,她續向警方及法庭冒充兄長。不料報章報道該盜竊案,其兄吳俊榮被就讀的理大社工查問,他在剪報中相片見到妹妹,才恍然大悟,相信是自己隨意將銀包放在家中上,未察覺身份證被取走。

案件編號:ESCC2700/2007

*吳俊薇的母親陪同女兒出庭,離庭時要獨自面對傳媒的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