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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04日(六)
少女扮兄盜竊或判監

  男性化打扮的十九歲少女,不但冒充兄長成功受聘於百貨公司,任職期間被揭發偷竊後,更將計就計以兄長身份認罪,騙盡警員、律師及裁判官,直至無辜「留案底」的兄長遭就讀的大學查問,始揭發這宗驚世謊言。涉案少女昨在東區法院承認妨礙司法等三項罪名,其律師指她患有「性別認同障礙」,裁判官將案押後以便索取報告始判刑。

  身材瘦削的被告吳俊薇昨一身恤衫西裝打扮出庭,以豪邁語氣於東區法院承認使用他人身份證、誤導警員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裁判官直言案件嚴重,被告或要面對監禁式刑罰,下令將她還柙至八月十七日,以便先索閱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更新中心等報告作量刑參考。

覺得十分刺激

  被告昨由母親及兩名友人陪同到庭,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已被心理醫生診斷患上「性別認同障礙」,覺得以另一性別行事十分刺激,無想過會有嚴重後果;被告現時每月都會定時接受心理治療,其家人亦十分支持她,希望助她渡過今次難關,之後重新做人。

  律師指被告於五年前起仰慕兄長男性地位,繼而開始作男性打扮,至○五年她對自己的男性外表習以為常,加上為達到應徵工作的最低年齡要求,以便幫補家計,於是便拿年長三歲兄長的身份證見工。她被揭發偷竊後亦因不欲連累兄長,才會繼續以兄長身份出庭認罪。

社工查問揭發

  控罪分別指被告於○五年六月十日,使用兄長吳俊榮的身份證往北角見工;於今年一月六日,在海傍警署誤導警員指自己為吳俊榮;以及在今年一月廿六日至二月廿三日間,向法庭冒認為吳俊榮,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案情指被告以兄長身份證應聘兼職推廣員,獲聘在中環一百貨公司工作,年半來同事均不知其女兒身。惟去年十二月,被告因盜取公司禮券而被控,她續向警方及法庭冒充兄長。不料報章報道該盜竊案,其兄吳俊榮被就讀的理大社工查問,他在剪報中相片見到妹妹,才恍然大悟,相信是自己隨意將銀包放在家中上,未察覺身份證被取走。

案件編號:ESCC2700/2007

*吳俊薇的母親陪同女兒出庭,離庭時要獨自面對傳媒的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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