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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OL網
2008年5月28日 星期三
兩性關係:易服慾難治 伴侶宜尋共識──女

  女人發現丈夫喜歡穿女人服裝,當然很震驚、憤怒及感到被出賣。

  驚魂過後,最好盡快冷靜下來,蒐集有關易服慾的資料。在這個學習過程中,中立的醫學專業知識最重要。如未能接受男人穿女性衣服的照片,可以先避開同道中人的一些網站,否則會更影響情緒。

  跟著應與丈夫見精神科醫生,作詳細的評估,聽醫生解釋:這個異常性興趣有別於同性戀。丈夫不是壞人,他是受了醫學仍未了解的因素而有此表現,勿埋怨他。

生活細節達成協議

   易服慾不能治癒,妻子如實在太厭惡此行為,就唯有離婚。如選擇同諧白首,就必須向醫生或心理學家深入了解,並與丈夫詳談他的愛好。最重要是在實際生活的 細節達成協議:例如不告訴兒女(或許直至他們成長),更不向親友揭露;丈夫用在打扮成女裝的時間和金錢應有限制;例如一切裝備儲存在易裝的俱樂部裏,一星期或一個月只去一次,以及不能沉迷此癖好,日常生活必須盡丈夫和父親的責任。妻子情緒上受影響時亦須接受輔導。

  有易服慾的男人,例如前文的施明,實在要妻子或女友作出最偉大的包容,但真愛真的能克服一輩子的孤單和抗拒?

文:電台性教育節目主持吳穎英醫生

明報OL網
2008年5月28日 星期三
兩性關係:易服慾難治 伴侶宜尋共識──男

  今天是他一月一次的特定日子,30出頭的施明從衣櫃中的暗角處取出他的收藏──女性的服裝及內衣物。熟練地又開始個多小時的裝扮,今天特別悉心一點和多了些「性感」,希望能吸引更多豔羨的目光,特別是男士們的注目。

  施明易服的嗜好已有一段頗長時間,從初中開始已對少女的裝束產生興趣,更羨慕她們漂亮的打扮。間中偷偷地拿姊姊的衣服穿著,在鏡子前自賞一番,帶給他莫名的興奮。直至一次他勇敢地作女性裝扮走到街上,別人豔羨的目光和一些男士給他的「淑女」禮待,不單使他興奮,更感覺滿足和自信。自此便多次重複此行為,直至家人發現而強迫他接受治療。

易服只為添自信

  施明易服的癖好與一般的不同,他不是以易服來產生性興奮和滿足性慾,對學業以至其後的工作也沒有多大影響;與同事和朋友相處也頗融洽,更不知他有此嗜好。

  然而,曾先後結識的兩名女友,都因獲悉他的易服嗜好而結束關係。多年的治療進展不大,他解釋易服的目的純粹是享受男士們對他的「淑女」待遇,及從別人豔羨欣賞的目光中獲得滿足和自信。他也知道這不容易為別人接受,也了解法律的約束而盡量減少越軌的機會。

  最近,他再墮入愛河,卻猶豫應否坦誠告訴女友或完全除去此嗜好。

文:性治療師邱貴生博士

太陽報網頁
2008年05月26日
德12歲男童變性破紀錄

  除澳洲十二歲女童外,目前全球接受變性程序的最年幼者,還包括德國十五歲少年金(Kim)。他在兩歲時已堅稱自己是女孩,隨著漸漸長大,開始變成亭亭玉立的「少女」,有長長的金髮和藍色大眼睛,而且最愛扮靚,與普通女孩無異。他十二歲時獲專家確認為有變性需要,開始接受賀爾蒙變性治療,滿十八歲便會做手術。

  澳洲已非首次批准青少年變性而惹來爭議,在二○○四年,法庭批准一名十三歲女孩展開變性程序,亦引起社會強烈反響。該名被稱為亞歷克斯的女孩,先開始服食賀爾蒙,抑制月經及身體繼續女性化。到了約十六歲,她會服食睾丸素,令身體開始男性化的發育。睾丸素會產生多種一生不能改變的身體變化,包括將亞歷克斯的聲音變沉、面部及身體生長更多毛髮、發育出男性肌肉,其陰蒂亦會擴大。到她十八歲時,她便可正式做變性手術,改變性器官。

  說到澳洲最著名的變性人,相信是德萊尼。「她」原本是一名足球員,在聯賽踢波已有二十五年,但在四十多歲時,他毅然接受變性手術,變性做女子。身體上雖然徹底改變了,但「她」對足球的熱愛卻從沒改變,即使做了女人仍然繼續踢波,還加入女子足球隊。

太陽報網頁
2008年05月26日
法庭開綠燈社會掀爭議

  澳洲法院為十二歲女童決定變性大開綠燈,在社會上掀起爭議。儘管女童母親引述多位專家的意見,贊成讓女童進行變性手術的前期治療,法官卡特亦認為應及早介入,先遏止女童的發育期,但多位專家對此表示質疑。

應待較成熟裁決

  醫學倫理專家通蒂菲利皮尼坦言對裁決感到驚訝,稱看不出今次裁決有多符合女童的利益,他說︰「對年輕人來說,十二歲仍是極不穩定的階段,我質疑有甚麼醫學證據可支持她接受這樣的治療。」

  澳洲醫學協會指出,該否讓十二歲女童變性,視乎女童有能力或是否夠成熟作出這項決定。

  協會主席卡波林瓜表示︰「這是因人而異的個案,醫生在決定一名兒童是否有能力作出影響其健康的決定時,需要十分小心審視該名兒童的成熟度、智商、領悟力、能力等。」

  澳洲兒童基金會心理學家圖奇亦表示,今次個案複雜,應待該名女童稍大一點才作決定會較為審慎:「小孩子會改變主意,他們十二歲認為鐵定不變的事情,到了十八或十九歲時又會有不同看法。

太陽報網頁
2008年05月26日
被迫穿男服體檢變性英兵獲賠386萬

  英國一名男子在服兵役期間有意變性,但仍被軍方下令穿著男性軍服接受醫療檢驗。「她」以心靈受創為由,成功向國防部索賠二十五萬鎊(約三百八十六萬港元)的高額賠償,引起爭議。

被轟對傷兵不公平

  四十三歲的漢密爾頓曾駐守伊拉克及阿富汗,去年獲派為英國駐直布羅陀軍方新聞發言人,上任前透露希望變性,但軍方仍然要求「她」穿著男性軍服體檢,「她」拒不服從,認為是侮辱,最終與國防部庭外和解獲賠。

  根據英國士兵傷殘賠償規格,四肢殘廢的嚴重傷殘士兵才可獲得二十八萬五千英鎊的最高賠償,一名在阿富汗服役時被炸斷雙腳和右手的海軍陸戰隊員,亦僅獲約二十一萬英鎊賠償。今次決定引起強烈爭議,認為難以向陣亡或者嚴重傷殘的前線軍人家屬交代。

  國防部拒絕就賠償金額回應,而漢密爾頓在兩個月前已完成變性手術。

太陽報網頁
2008年05月26日
花納稅人錢火滾
顧女童感受支持

  十二歲女孩容許變性的新聞,惹起澳洲社會熱烈爭辯,引伸出的觀點從政治到個人利益方面都有談及,主要圍繞有關今次法官判決的對錯、納稅人是否應為他們的決定而負責,以及女童是否得到她最佳利益、女童發現自己變性的傾向,是否和同性戀者發現自己性取向相類似。

反對意見

1.法官的決定錯誤,因為女孩父親其實是反對女兒接受變性手術的,但法官的判決卻「毀滅了家長的權威」。法官受納稅人的薪,但卻由他們判決納稅人應該怎麼做,所以「這也許是時候連法官也由選舉產生」。

2.不管是否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小朋友耍耍性子就達到了自己目的(女孩被指因為知道快將出現經期而顯得緊張,還威脅要傷害自己)」,官司的花費竟還要納稅人來承擔。

贊成意見

1.女童被評定自四歲開始就覺得自己是個男孩,這樣的心理狀況與那些早知自己是同性戀的人相一致,一般無性別問題認同的人都不明白女童感受。

2.女孩現在只是接受延緩生長的治療,在十八歲成年以前,她尚有足夠時間認真考慮是否真的要變性。

3.有同性戀者自稱也是在十二歲時知道自己的性取向,讚賞女孩有勇氣向母親表明自己的想法。

東方日報網頁
2008年05月26日(一)
准12歲女童變性澳洲激辯

  澳洲法庭批准一名自小將自己當成男孩的十二歲女童,為變性踏出第一步,讓她接受賀爾蒙治療,認為這樣最合乎女童的利益,為她成年後變作男兒身開綠燈。不過,女童的父親及部分親友強烈反對,澳洲社會亦激烈辯論此事。

  維多利亞省家事法庭女法官卡特作裁決,接納上述女童的母親申請讓女兒變性,令女童成為澳洲獲准進行變性程序的最年輕申請者。根據裁決,女童可正式開始接受變性程序的首階段治療,每三個月把一定劑量的賀爾蒙植入皮膚下,以遏止月經周期、胸部及盆骨等女性性徵發育。女童母親並可為女兒申領新的出世紙和護照,更改性別及名字,一併由「她」改為「他」。

  卡特表示︰「根據我的意見,治療符合他(案中女童)的最佳利益。」據悉,女童自四歲起已當自己是男孩子。在案中作證的多名專家,包括醫學專家、精神病醫生、律師及家庭輔導員均贊成讓女童變性。

治療可逆轉方便改初衷

  儘管多名專家贊成女童變性,當局仍委派政府律師擔任女童的法律代表。女童的父親反對讓女兒接受變性前期治療,稱不認同女兒當自己是男孩,並指女兒年紀太小,不夠成熟作出如此重大決定。女童的父母已離異,女童自小和母親生活。一名聲稱小時候曾跟女童一起生活過兩年半的堂兄弟表示,女童自幼被母親「洗腦」,令有少許「男仔頭」的女童「覺得自己想做男孩子」,女童的母親這樣做只為向離異的丈夫報復。

  法庭在裁決中指出,批准讓女童變性,是考慮到女童對自己即將發育感到焦慮,並威脅會傷害自己,有關方面得及早介入,再者,賀爾蒙治療「可以逆轉」,亦可讓女童及其家人有緩衝時間改變初衷。

  女童如要進行增強男性身體特徵的治療,未來數年需再向法庭申請,如注射睾丸素使聲帶變厚及長出鬍鬚等。女童滿十八歲方可進行切除子宮及植入人工製造的男性生殖器官等手術。

■本報綜合報道

蘋果日報
2008年05月16日
男扮女裝 飆舞爭豔

  台中縣弘光科技大學餐旅管理系昨舉辦異國美食節,還有跨校廚藝友誼賽,與大同技術學院、明道大學餐旅系學生比廚藝;兩名弘光科大男同學犧牲色相表演反串,不時扭腰擺臀或雙腳張開蹲下(右)。文.圖╱王乙徹

東方日報網頁
2008年05月06日(二)
扮辣妹闖女廁 易服漢就擒

  有易服癖好男子昨凌晨以性感美少女打扮,在灣仔一間酒店企圖進入女廁,被醒目女職員揭穿為男兒身時,竟「發爛渣」與職員理論,並隨手取起玻璃器皿擊傷女職員,酒店方面報警將他拘捕,警方正調查他闖入女廁動機。

  該名「艷女」姓陸(廿七歲),身材瘦削,蓄有部分染金色直長秀髮,化濃妝及塗紅唇膏,穿一條紫色低胸連身短裙,披黑色外套,腳穿幼帶高跟拖鞋,露出修長雙腿,,並手挽大手袋,驟眼看儼如美少女。

藉查詢引開腔露馬腳

  昨晨三時許,陸一身女性裝扮進入港灣道一間酒店,因時值深宵人客稀少,其一舉一動格外惹人注目。

  及後陸進入女廁,與一名姓李(卅八歲)女職員擦身而過,被無意中發現濃妝下,露出嘴唇上的鬚根,懷疑男扮女裝,於是藉詞查詢有何可以幫助,結果陸甫開腔回應即露出馬腳,被揭發是男性。

  李女阻止陸進入女廁,惟他強詞奪理,圖硬闖女廁,混亂中,他取起玻璃器皿揮動,打中李女右手臂,其他職員報警,警員當場查明陸為男兒身,他涉嫌襲擊,由警員帶署扣查,李女因手部受傷需送院治理。

  律師梁永鏗表示,任何人有穿衣服的自由,即使易服也不算犯法,但若男性易服進入女廁,對其他人造成威脅,或有任何猥褻行為,警方可引用遊蕩或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作出拘控。

  三月廿七日清晨,一名有易服癖的六呎高英籍男子,被發現化濃妝及身穿短裙,報稱遭友人整蠱,用鐵鏈綑綁於何文田上配水庫的遊樂場涼亭內,勞動警員及消防員解鎖。

*被捕易服漢身穿性感短裙,露出修長雙腿。

明報
2008年5月6日
易服漢進女廁被拒
打傷酒店女職員

  疑有易服癖的27歲男子陸×偉(圖),昨日凌晨3時許身穿吊帶裙、高跟鞋,戴長假髮走入灣仔港灣道1號海景萬麗酒店,當他打算進入女洗手間,姓李酒店女職員(38歲)上前阻止,雙方爭執,其間有人把一個玻璃盆擲向李,李右臂被擊中受傷,其他職員見狀報警。警員接報到場調查,以涉嫌襲擊罪名把陸拘捕帶署,受傷女職員送院治理後無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