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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18日(四)
法庭:(魚眾)夫稱念亡妻扮女人

*被告劉兆華昨自辯時坦認因懷念亡妻而作女裝打扮。

  中年(魚眾)夫聲稱憶念亡妻加上投資失利,倍感壓力下經常穿着妻子衣服及帶同放有亡妻身份證的手袋逛街,更藉留有一頭長髮及紋眉,打扮成亡妻模樣希望兩人能「融為一體」。惟期間他涉嫌藉此打扮進入健身中心女更衣室,而被控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下周二裁決。





*被告早前聆訊時身穿桃紅上衣及塗上指甲油。

管他人身份證表證成立

  五十一歲被告劉兆華,報稱無業,被控在去年十月卅日於尖沙咀喜來登酒店的舒適堡健身中心內,無合理辯解下使用亡妻梁麗芳的身份證。健身中心職員洪亦昇供稱,去年十月卅日有客人投訴,指有一名外形似男性的女客人在女更衣室內,有職員查看後報警。辯方質疑洪根本沒有親眼見過該客人,只是道聽途說。

  警員黎錦耀接報後抵至,稍後在現場附近的中間道截停被告調查,當時被告留有長曲頭髮,穿着鮮紫色上衣、黑色長褲、女裝涼鞋,手持粉紅色手袋及戴上紫色眼鏡。黎指被告當時調高聲音與他說話,於是他勸道:「你用番男人聲啦,因為都幾難聽!」黎之後在被告手袋內發現梁麗芳的身份證及健心中心會員卡,警誡下被告承認使用該卡到健身中心跑步並懇求「畀次機會」。

  表證成立後被告自辯於九三年十月與妻子結婚,對方在○七年十二月因腦中風過世,自此他常以亡妻婚紗照睹物思人。後來他因投資損失慘重,承受更大壓力,希望有人分憂,故對亡妻倍加思念。

  被告續指,在妻子離世後半年,他開始穿着對方衣服,望能與陰陽相隔的妻子融為一體,藉此忘掉傷痛。然而,他堅稱遭警員截查時,並沒有到過健身中心。

案件編號:KCCC 565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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