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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06日(日)
變性男犯入女子倉
英國一名正接受變性療程、曾企圖強姦女子的廿七歲殺人犯,指當局把他關在男子監獄是侵犯他作為女人的權利,成功於高等法院爭取囚禁於女子監獄。英國《每日郵報》報道,他在○一年承認勒死男友,誤殺罪成被判監五年,翌年有條件獲釋,但五日後即企圖強姦一名女店員。他關進女子監獄後,將被隔離,估計會令當局每年多花逾百萬港元公帑。
Sunday, September 6, 2009
Thursday, September 3, 2009
女變男「從無到有」風險高
蘋果日報
2009年09月03日
女變男「從無到有」風險高
醫師提醒
國內變性手術,以女變男居多,平均每年約有二十多例。醫師表示,女變男因為「從無到有」,需挪取受術者自體小腿骨與陰道黏膜製作陰莖,手術複雜度較高,而手術期間綑綁雙腳,則是為了防止受術者躁動的必要處置,但若處理不慎,也可能引發靜脈栓塞的副作用。
術前要詳細溝通
曾進行多例變性手術的整形醫師沈秉輝表示,女變男手術,可分三個階段,首先切除子宮、卵巢、乳房,並將陰道黏膜植入小腿皮瓣,做成尿道材料;八周後再利用尿道材料、皮瓣、一段小腿骨、神經及血管做成陰莖,連接會陰部與尿道;住院兩周後,再製做龜頭外型,完成變性。
相較之下,男變女手術較為簡單,沈秉輝說,只要切睪丸、陰莖和陰囊,並保留陰囊和包皮,做成陰唇與陰道,通常住院五到七天即可。
但沈秉輝強調,變性手術風險大、併發症多,女變男後,漏尿比率約達六成,且手術中必須綁病人或「架腳」,可能導致靜脈血栓或神經壓迫,也是難以避免的風險,因此術前一定要詳細溝通;此外,變性手術健保不給付,必須自費數十萬元。
記者許佳惠
2009年09月03日
女變男「從無到有」風險高
醫師提醒
國內變性手術,以女變男居多,平均每年約有二十多例。醫師表示,女變男因為「從無到有」,需挪取受術者自體小腿骨與陰道黏膜製作陰莖,手術複雜度較高,而手術期間綑綁雙腳,則是為了防止受術者躁動的必要處置,但若處理不慎,也可能引發靜脈栓塞的副作用。
術前要詳細溝通
曾進行多例變性手術的整形醫師沈秉輝表示,女變男手術,可分三個階段,首先切除子宮、卵巢、乳房,並將陰道黏膜植入小腿皮瓣,做成尿道材料;八周後再利用尿道材料、皮瓣、一段小腿骨、神經及血管做成陰莖,連接會陰部與尿道;住院兩周後,再製做龜頭外型,完成變性。
相較之下,男變女手術較為簡單,沈秉輝說,只要切睪丸、陰莖和陰囊,並保留陰囊和包皮,做成陰唇與陰道,通常住院五到七天即可。
但沈秉輝強調,變性手術風險大、併發症多,女變男後,漏尿比率約達六成,且手術中必須綁病人或「架腳」,可能導致靜脈血栓或神經壓迫,也是難以避免的風險,因此術前一定要詳細溝通;此外,變性手術健保不給付,必須自費數十萬元。
記者許佳惠
變性致腳殘 男怒告名醫
蘋果日報
2009年09月03日
變性致腳殘 男怒告名醫
手術10多小時忘鬆繃帶 榮總判賠173萬
*名醫方榮煌因施做變性手術不慎,致病患左腳神經受損而挨告。
一名陳姓女子九年前想變性成男生,到榮民總醫院找變性手術名醫方榮煌開刀,但手術後陳的左腳神經受損,腳踝無法使力控制腳掌,變成輕度肢障,陳認為是手術時固定腿部的彈性繃帶綑綁太久未鬆綁,血液循環不良所致,他控告榮總及醫師求償四百多萬元,昨獲判賠一百七十三萬元。
討回公道
現年三十八歲的陳姓當事人昨得知後「感謝法官體諒弱勢人的委屈」,判他勝訴,並說他原本是貨車司機,因從小就無法認同自己的性別,才會動變性手術,雖事後順利向戶政機關變更性別為男性,並改名、娶妻,但因手術致他左腳無法施力,無法開手排貨車,被迫辭去工作。
榮總仍稱與手術無關
陳昨不願透露現在工作為何,僅強調:「重要的是我現在性別與工作能力,過去的事就不要再提。」怕變性一事害他丟工作。
榮總昨天聲明表示:「陳手術後並無任何異常,甚至可以從事長時間久站的餐廳工作,腿部肢障應是後來受傷造成,和本院手術無因果關係,本院會上訴。」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陳女於二○○○年由榮總變性手術權威方榮煌指導醫師趙善祖執刀,為避免全身麻醉的陳腿部不自主顫抖,影響手術進行,因此用彈性繃帶綑綁雙腿並固定在手術台上,手術進行十多個小時才完成,麻藥退去後,陳覺得左腳疼痛,三天後驚覺左腳掌無法使力,走起路來腳掌下垂。
陳告訴法官,他當時向趙善祖反應,趙說手術中忘記將繃帶鬆綁並道歉,後來又說是術後副作用,做復健即可復原。但陳依照指示復健,至三年前,左腳仍不良於行,他認為應是手術中沒定時鬆綁,導致血液循環不良、神經受壓迫而受損,憤而控告榮總及動手術的醫師方榮煌、趙善祖連帶賠償四百多萬元。
法官認定醫師有責任
法院依據衛生署醫事鑑定委員會報告,認定陳變成肢障的可能原因為「手術時將陳雙腳外張太久,造成總腓神經麻痺,或因彈性繃帶壓力過大、壓迫太久,或是陳手術後怕痛,腳部長時間不敢活動所致。」
法官認為,無論是前述哪一種原因,都是醫師應該避免或提醒當事人的,且榮總無法證明陳是因醫療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腳殘,依醫療契約責任,要賠償陳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一百七十三萬元。至於兩名醫師則因陳超過損害賠償告訴期,獲判免賠。
*變性致腳殘示意圖
榮總醫師方榮煌與趙善祖為陳姓女子做變性手術時,因用彈性繃帶固定她雙腿過久,致陳女左腳總腓神經受損,而左足下垂,不良於行。
變性人案例表
*資料照片
.利菁:出生就是雙性人,19歲變性成女性後,和小她14歲的老公結婚,在演藝事業有傲人成績。
.王悅恩:藝名STELA,是國內時尚界第一位變性名模。經名模孟廣美發掘,後因男性身分被揭發,才到泰國變性為女性。
.鍾玲:國內最早從事反串秀的藝人之一。24歲到泰國變性,回台檢查確定成功變為女性,才順利換發身分證。
.林國華:自幼罹患原發性變性慾症,10年前到泰國手術變成男性後,誓言終身擔任台灣變性人義工。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09年09月03日
變性致腳殘 男怒告名醫
手術10多小時忘鬆繃帶 榮總判賠173萬
*名醫方榮煌因施做變性手術不慎,致病患左腳神經受損而挨告。
一名陳姓女子九年前想變性成男生,到榮民總醫院找變性手術名醫方榮煌開刀,但手術後陳的左腳神經受損,腳踝無法使力控制腳掌,變成輕度肢障,陳認為是手術時固定腿部的彈性繃帶綑綁太久未鬆綁,血液循環不良所致,他控告榮總及醫師求償四百多萬元,昨獲判賠一百七十三萬元。
討回公道
現年三十八歲的陳姓當事人昨得知後「感謝法官體諒弱勢人的委屈」,判他勝訴,並說他原本是貨車司機,因從小就無法認同自己的性別,才會動變性手術,雖事後順利向戶政機關變更性別為男性,並改名、娶妻,但因手術致他左腳無法施力,無法開手排貨車,被迫辭去工作。
榮總仍稱與手術無關
陳昨不願透露現在工作為何,僅強調:「重要的是我現在性別與工作能力,過去的事就不要再提。」怕變性一事害他丟工作。
榮總昨天聲明表示:「陳手術後並無任何異常,甚至可以從事長時間久站的餐廳工作,腿部肢障應是後來受傷造成,和本院手術無因果關係,本院會上訴。」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陳女於二○○○年由榮總變性手術權威方榮煌指導醫師趙善祖執刀,為避免全身麻醉的陳腿部不自主顫抖,影響手術進行,因此用彈性繃帶綑綁雙腿並固定在手術台上,手術進行十多個小時才完成,麻藥退去後,陳覺得左腳疼痛,三天後驚覺左腳掌無法使力,走起路來腳掌下垂。
陳告訴法官,他當時向趙善祖反應,趙說手術中忘記將繃帶鬆綁並道歉,後來又說是術後副作用,做復健即可復原。但陳依照指示復健,至三年前,左腳仍不良於行,他認為應是手術中沒定時鬆綁,導致血液循環不良、神經受壓迫而受損,憤而控告榮總及動手術的醫師方榮煌、趙善祖連帶賠償四百多萬元。
法官認定醫師有責任
法院依據衛生署醫事鑑定委員會報告,認定陳變成肢障的可能原因為「手術時將陳雙腳外張太久,造成總腓神經麻痺,或因彈性繃帶壓力過大、壓迫太久,或是陳手術後怕痛,腳部長時間不敢活動所致。」
法官認為,無論是前述哪一種原因,都是醫師應該避免或提醒當事人的,且榮總無法證明陳是因醫療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腳殘,依醫療契約責任,要賠償陳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一百七十三萬元。至於兩名醫師則因陳超過損害賠償告訴期,獲判免賠。
*變性致腳殘示意圖榮總醫師方榮煌與趙善祖為陳姓女子做變性手術時,因用彈性繃帶固定她雙腿過久,致陳女左腳總腓神經受損,而左足下垂,不良於行。
變性人案例表
*資料照片.利菁:出生就是雙性人,19歲變性成女性後,和小她14歲的老公結婚,在演藝事業有傲人成績。
.王悅恩:藝名STELA,是國內時尚界第一位變性名模。經名模孟廣美發掘,後因男性身分被揭發,才到泰國變性為女性。
.鍾玲:國內最早從事反串秀的藝人之一。24歲到泰國變性,回台檢查確定成功變為女性,才順利換發身分證。
.林國華:自幼罹患原發性變性慾症,10年前到泰國手術變成男性後,誓言終身擔任台灣變性人義工。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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