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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
易服玩SM襲鳳姐
弱聽漢判守行為

  弱聽漢為度過難忘聖誕節竟易服嫖妓,大玩性虐(SM)遊戲,完事後意猶未盡,向鳳姐從後難頸,鳳姐誤以為有人謀財害命,報以「猴子偷桃」嚇退對方,弱聽漢邊逃走邊脫下女裝衣物,慌亂間遺下手機,被警員拾獲追蹤拘捕。弱聽漢昨承認襲擊罪,獲准簽保1500元及守行為一年。

  被告何肇豐(24歲),任職繪圖員,4至5歲起患上嚴重失聰,需佩戴助聽器,在普通中學就讀至中三,至中四、五始入讀特殊學校。被告與母親平日透過短訊及身體語言溝通。

言語誤會「未玩完」施襲

  被告昨承認去年聖誕節,在油麻地立信大廈11樓某室襲擊41歲鳳姐。案情指出,女事主提供性虐服務2年,被告從網站尋獲有關宣傳廣告後,向她發出短訊預約。當晚被告戴上啡長假髮,內穿女裝泳衣,外穿裙子T恤頸巾,一身女性打扮到訪,兩人以文字及身體語言溝通,其間被告飾演被虐角色。

鳳姐「猴子偷桃」還擊

  完事後,被告突然雙手從後緊難事主的頸項,事主恐被謀財害命,立即施展「猴子偷桃」,被告下體痛極放手,事主趁機跑落樓報案。被告見狀奪門沿梯逃走,其間脫下女裝衣物。警方在現場拾獲手機,內有被告照片。翌日被告被捕,警誡下透過手語翻譯承認涉案,但指嫖妓僅為好奇,無心傷害事主,因為言語間誤會,被告誤以為「未玩完」才「施襲」。

邊逃邊除衫 母誤會遇劫

  被告離開單位時十分驚慌,故沿途除衫,及後因無錢回家,向路人求助,被帶往沙田警署。因他逃走時丟掉助聽器,錯誤溝通下,一度被母親及警員誤會他遇劫。事主送院檢驗後,證實頸項擦傷,出現紅印及痛楚。

【案件編號:KCCC66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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