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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09年09月03日
變性致腳殘 男怒告名醫
手術10多小時忘鬆繃帶 榮總判賠173萬

*名醫方榮煌因施做變性手術不慎,致病患左腳神經受損而挨告。

  一名陳姓女子九年前想變性成男生,到榮民總醫院找變性手術名醫方榮煌開刀,但手術後陳的左腳神經受損,腳踝無法使力控制腳掌,變成輕度肢障,陳認為是手術時固定腿部的彈性繃帶綑綁太久未鬆綁,血液循環不良所致,他控告榮總及醫師求償四百多萬元,昨獲判賠一百七十三萬元。

討回公道

  現年三十八歲的陳姓當事人昨得知後「感謝法官體諒弱勢人的委屈」,判他勝訴,並說他原本是貨車司機,因從小就無法認同自己的性別,才會動變性手術,雖事後順利向戶政機關變更性別為男性,並改名、娶妻,但因手術致他左腳無法施力,無法開手排貨車,被迫辭去工作。

榮總仍稱與手術無關

  陳昨不願透露現在工作為何,僅強調:「重要的是我現在性別與工作能力,過去的事就不要再提。」怕變性一事害他丟工作。

  榮總昨天聲明表示:「陳手術後並無任何異常,甚至可以從事長時間久站的餐廳工作,腿部肢障應是後來受傷造成,和本院手術無因果關係,本院會上訴。」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陳女於二○○○年由榮總變性手術權威方榮煌指導醫師趙善祖執刀,為避免全身麻醉的陳腿部不自主顫抖,影響手術進行,因此用彈性繃帶綑綁雙腿並固定在手術台上,手術進行十多個小時才完成,麻藥退去後,陳覺得左腳疼痛,三天後驚覺左腳掌無法使力,走起路來腳掌下垂。

  陳告訴法官,他當時向趙善祖反應,趙說手術中忘記將繃帶鬆綁並道歉,後來又說是術後副作用,做復健即可復原。但陳依照指示復健,至三年前,左腳仍不良於行,他認為應是手術中沒定時鬆綁,導致血液循環不良、神經受壓迫而受損,憤而控告榮總及動手術的醫師方榮煌、趙善祖連帶賠償四百多萬元。

法官認定醫師有責任

  法院依據衛生署醫事鑑定委員會報告,認定陳變成肢障的可能原因為「手術時將陳雙腳外張太久,造成總腓神經麻痺,或因彈性繃帶壓力過大、壓迫太久,或是陳手術後怕痛,腳部長時間不敢活動所致。」

  法官認為,無論是前述哪一種原因,都是醫師應該避免或提醒當事人的,且榮總無法證明陳是因醫療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腳殘,依醫療契約責任,要賠償陳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一百七十三萬元。至於兩名醫師則因陳超過損害賠償告訴期,獲判免賠。

*變性致腳殘示意圖

  榮總醫師方榮煌與趙善祖為陳姓女子做變性手術時,因用彈性繃帶固定她雙腿過久,致陳女左腳總腓神經受損,而左足下垂,不良於行。

變性人案例表

*資料照片

.利菁:出生就是雙性人,19歲變性成女性後,和小她14歲的老公結婚,在演藝事業有傲人成績。
.王悅恩:藝名STELA,是國內時尚界第一位變性名模。經名模孟廣美發掘,後因男性身分被揭發,才到泰國變性為女性。
.鍾玲:國內最早從事反串秀的藝人之一。24歲到泰國變性,回台檢查確定成功變為女性,才順利換發身分證。
.林國華:自幼罹患原發性變性慾症,10年前到泰國手術變成男性後,誓言終身擔任台灣變性人義工。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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