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6, 2010

怪男穿胸罩 比蓮花指「別偷看」

蘋果日報
2010年02月26日
怪男穿胸罩 比蓮花指「別偷看」

  台中一名男子日前好心搭載一對搭便車的男女,因見兩人酒醉,遂將兩人載至派出所,其中,女子衣衫不整、酥胸半露,還要警察不准偷看她胸部,胡鬧了半天,警方才從其沙啞嗓音及平坦胸部,發現「她」是個男人,由於並無違法,警方只能請他離開。

自打五巴掌

  本月二十二日晚上十時許,一名二十多歲的李姓男子跑到台中縣犁份派出所報案,指自己在工業三十八路,好心搭載一對喝醉的男女,兩人說要去中友百貨,但他迷路又感到兩人怪怪的,才來報案。

  警方把這對男女請進派出所,女子襯衫三個扣子沒扣,露出一件寶藍色、鑲金邊胸罩,看到警察就說:「你們不要碰我!不要偷看我的胸部!」邊說手還邊比蓮花指,並自打四、五個巴掌,又說:「我可以打我自己,但你們不能碰我!」

  警員仔細觀察,發覺女子聲音沙啞且胸部平坦,根本就是個大男人,但因無違法情事,警方只好請李男將這名男扮女裝的男子及其友人,載回工業三十八路上車處,並派警車在後方跟隨保護,請兩名醉漢下車,化解一場鬧劇。

Wednesday, February 24, 2010

藏亡妻身份證脫罪

太陽報網頁
2010年02月24日(三)
藏亡妻身份證脫罪

  中年鰥夫稱憶念亡妻加上投資雷曼迷債失利,留長髮兼穿妻子衣服逛街,被揭發攜同亡妻身份證,控以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裁判官昨指被告劉兆華(五十一歲,圖)為亡妻遺產管理人,有權管有該證件,判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 5652/09

法庭:藏亡妻身份證鰥夫甩罪

東方
2010年02月24日(三)
法庭:藏亡妻身份證鰥夫甩罪

  患有適應障礙的五十一歲鰥夫,聲稱憶念亡妻加上投資雷曼債券失利,倍感壓力下穿着妻子衣服逛街,更留有一頭長髮及紋眉扮成亡妻般,希望兩人能「融為一體」。惟他涉嫌攜同亡妻身份證進入健身中心女更衣室被揭發,控以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惟案件審訊後,裁判官昨裁決時指被告身為亡妻的遺產管理人,有權管有該證件,判他罪名不成立釋放。

  被告劉兆華脫罪後,即時透過代表律師要求法庭歸還列作證物的亡妻身份證,裁判官則引用法例指失效身份證需交給登記主任取消,登記主任會於十四天內將證還予送交人,因此法庭需將該證交由警方處理。

「會醫番自己先」

  裁判官又告誡被告指,儘管他因喪妻而傷痛,而法律對個人衣着沒有限制,但法律不容許他進入女洗手間作出懷疑的行為,並叮囑他好好接受精神治療,被告即回應「知道」。他在庭外指,將會取回亡妻的身份證,被問到今次事件的教訓,他就指「會醫番自己先」。

  他原被控在去年十月卅日於尖沙咀中間道,管有亡妻梁麗芳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