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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2009-10-3
對易服的兩種極端態度

阿濃

  看香港社會新聞和娛樂新聞,會發現港人(包括記者和編輯)對易服有兩種態度,甚為極端。當男歌星登台而穿著女服,那怕是一部分,如張國榮的紅色高跟鞋,不止一位歌星穿過的形狀曖昧的裙子,台下觀眾便大呼小叫,興奮莫名。記者鎂光亂閃,刊登在娛樂版最顯著位置,有些鏡頭更被視為經典。而這類易服,已是演唱會的賣點。

  當藝人在熒幕上、舞台上甚至街頭,男扮女演出或做宣傳時,會贏得一片彩聲。如盧海鵬扮周秀娜,詹瑞文扮各種不同角色的女人,都引來傳媒注意,網上點擊率多番熱爆。

  可是一些可憐小市民的易服,卻被視為性變態者和性犯罪者。他們出現在新聞之中,常跟潛入女廁和偷竊女性褻衣的罪行連在一起。這些罪行本來不算嚴重,只是跟他們的心理癖好有關。一身女性打扮不進入女廁如何解決便急問題,但必被視為偷窺。在警察未到之前,已經飽嘗老拳。因此有易服癖者的最佳出路莫過於做表演藝人,如梅蘭芳般扮旦角更可成為大師。否則只適合在家中對鏡自憐,一上街便立時三刻被當做性犯罪分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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