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網頁
2006年06月08日(四)
變性警花擬平機會投訴
「變性警花」因受到同僚歧視,打算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作出投訴。警務處處長李明逵強調,警隊內部有平等機會政策,對所有警務人員不論性別,都是一視同仁。
對於一名剛完成由男變女手術的變性警員Fion(化名)聲稱在工作上被孤立及遭到同僚歧視,李明逵昨日出席一公開場合時回應,現時警隊只有極少數這類人士,而警隊對於其工作安排,亦會作出相應處理,包括安排有關人士擔任一些非敏感職位,減少與市民及其他人士接觸,不過他強調有關措施只屬初步,當有關人士適應後,可再行調配。李明逵又謂,他們會透過溝通了解,使有關同事接受工作安排。
至今五宗變性人投訴
平機會發言人拒絕評論是否已收到有關投訴,不過若有變性人因變性而受到歧視,當局可透過殘疾歧視條例作出檢控。發言人又指,因為變性人並非因其是男性或女性的性別遭到歧視,所以不可應用性別歧視條例,所以現時針對變性人被歧視的情況,一般會採用殘疾歧視條例提出檢控。
根據平機會數字顯示,該會多年來只收到少於五宗涉及變性人受到歧視的投訴,當中部分經過該會調停後已和解,其餘個案仍在調查中,但暫時仍未有個案需要交到法庭處理。
與Fion相識的性權會主席邵國華表示,了解Fion情況,亦明白變性人所遭到的歧視。他認同,性別歧視條例根本不能對變性人提供任何保障,所以被歧視的變性人只可嘆句無可奈何。不過邵國華補充,其實他們可利用殘疾歧視條例,透過平機會甚至民事程序追究歧視者。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