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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05年01月19日
科技人變裝 冒妻名辦證
戴假髮穿長裙 承辦員聞聲揭廬山

  台北縣一名素有變裝癖好的中年男子,前天頭戴假髮、穿著裙子,裝扮成女性走進戶政事務所,假冒自己老婆之名申辦身分證,未料遭承辦人員識破報警;警方發現男子不僅是網路科技公司負責人,也曾是洪門弟子,不過因時常以女裝招搖,已遭洪門逐出。

招搖撞騙

  警方表示,男扮女裝冒名辦身分證的男子陳建宏(四十歲),是「愛鷗網路科技公司」負責人,也曾自稱是國際洪門中華民國總會執行秘書,不過該洪門總會長劉沛勛表示,去年三月加入洪門的陳嫌,因在外招搖撞騙遭人詬病投訴,加上喜好拿女裝照示人,三個月前已將他除名,「況且我們也根本沒有執行秘書這個職務。」

原以為是變性人

*陳建宏(右,小圖)帶假髮、穿長裙、還裝假胸部,自以為能夠瞞混過關。

  前天下午四時許,陳嫌戴著妹妹頭假髮、身穿深色長裙,拎著女用小包包,花枝招展地前往中和第二戶政事務所,一坐下便拿出一紙女子「黃碧霞」(四十一歲)的台北商專畢業證書,以及一張照片,嬌滴滴地向承辦員說:「我要補辦身分證。」當時負責承辦的戶政員劉莉貞指出,雖然眼前女子看起來像個大男人,但因為「她」對所有問題都能對答如流,本來一開始還以為對方是變性人,不過由於長相和聲音分明是男的,經推測應該是男扮女裝,劉莉貞說:「一發現他是冒名來辦證,我們就立即報警處理。」

辯稱只是開玩笑

  警方也指出,陳嫌被捕後起初一再辯稱自己有精神官能症,所以經常會男扮女裝,這次只是想和承辦人員開個玩笑而已,但經過追問,陳嫌則表示,黃碧霞是他分居三年的老婆,雙方已失聯半年,這次是打算假扮成自己老婆,補辦身分證後進行二人的離婚手續。

  不過,在警員持續深入盤問下,最後陳嫌方坦承,由於公司財務周轉不靈,自己走投無路,因而才會異想天開,打算冒用老婆之名補辦身分證,用來申請貸款救急。警方在偵訊後將他依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法辦。

冒辦身分證可囚5年

  律師劉師婷表示,陳嫌持妻子證件冒名辦理身分證,依《刑法》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使用冒名辦理的身分證,則觸犯行使私文書罪,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陳嫌冒名辦理妻子證件,還違反《刑法》第二百十四條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變裝冒名辦證示意圖

*陳嫌男扮女裝走進戶政事務所,假冒妻子補辦身分證,但被戶政事務員識破當場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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