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28日
醫師撰文 揭利菁男變女
轉介赴星變性 助免兵役 洩隱私恐挨罰25萬

藝人利菁雖曾坦承自己變性,但一直強調是「雙性人」、非男兒身;《壹週刊》昨揭露,台中開業醫師張啟中在台中市醫師公會刊物發表的文章中,明白指出,利菁是男生,二十九年前就是在他轉介下到新加坡進行「男變女」的變性手術。利菁昨透過律師表示,「很傷心!」公開病人隱私的張啟中及中巿醫師公會,都將遭台中巿衛生局約談,最多恐挨罰二十五萬元。
做法可議
周刊報導,利菁本名吳中銘,後改名吳明恩,還刊出她就讀清水國中時的剃平頭的男孩模樣畢業照,並引用已被網友轉貼到批踢踢上、中巿育民診所院長、家醫科醫師張啟中一年半前在台中市醫師公會內部刊物《台中醫林》第五十九期發表的文章,內容寫出利菁是染色體46XY的男生,經他轉介利菁到新加坡成功變性後,還以「男性生殖器手術後外生殖器切除之重傷殘」讓他免於服役。
張啟中昨受訪時不諱言,二十九年前利菁剛考上大學,為變性,不惜跟當時任清水鎮長的父親說出狠話:「變性成功可做孝順女兒,不變性如自殺成功就連兒子也沒有。」讓他印象深刻,但當年國內法令不許可變性手術,所以他介紹利菁到新加坡進行包括做人工陰道、切喉結等變性手術。
「是訴說行醫歷程」

張啟中說,發表文章只是在訴說行醫三十五年的心路歷程,並出示剪報證實,利菁在他投稿前已出版《歷經過去,利菁未來》一書,「直接引用利菁姓名,是因為當時利菁已經出書,並在媒體上坦承自己是變性人」,寫文章是鼓勵大家勇敢面對自己性向。台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高大成表示,張的文章陳述過程並非公布病歷,且期刊是台中市醫師公會會員刊物,不對外發送,《壹週刊》未經公會同意逕自引用文章內容,公會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利菁昨哭得很難過

衛生署醫事處一科科長周道君昨說,醫師洩露病人隱私,違反《醫療法》,可處五萬至二十五萬元罰款,今將行文通知台中市衛生局調查,必要時開罰;中巿衛生局也將約談、調查。
張啟中(62歲)

◎學歷: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
◎科別: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
◎經歷:中台醫專台中家商校醫、中山醫學院研究員、中台醫專病理學教授
◎現任:中山醫學大學講師、育民診所院長
※資料來源:育民診所院長張啟中
藝人挺利菁
藝人 鍾欣凌
◎她會難過
我認為菁姊一定不會想把這種事公開耶!而且她都會受到這種報導影響,感覺真的不道德,她會在家裡一直哭。
藝人 羅霈穎
◎太沒醫德
這醫生太沒醫德了,每個人都有自主權,利菁又沒去傷害人,管這麼多幹嘛?她高興怎樣就怎樣,請大家注意她的工作表現。

◎順其自然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狀況,每個人都有過去,我無法去評論,反正已經公布出來了,之後就順其自然吧!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